2020-08-21 11:17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二、报考资格审查
(一)参加报考资格审查人员
职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报考资格审查。
(二)报考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6:00-18:00。
(三)报考资格审查地点
三峡大学文科楼群科技楼W6区语言示范中心(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大成路)W6212、W6213教室。
特别提醒:所有参加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职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先离开考场,到考场一楼外集中等候。待报考资格审查开始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前往上述地点参加报考资格审查。
(四)报考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
5.个人征信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具有加分情形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原件、复印件;
2.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原件与复印件(现场不提供复印机),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要求与笔试相同,考生自备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测量体温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4.请考生提前熟悉资格复审地点,按时前往资格复审地点。各场考生应当在所属场次技能测试开考前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5.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附件1)和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附件:
附件1:宜昌市检察机关、神农架林区检察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须知.doc
附件2:宜昌市检察机关、神农架林区检察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3:宜昌市检察机关、神农架林区检察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xlsx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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