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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8-27 16:4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神农架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神农架林区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实施细则》(神编办【2017】42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林区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影像)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临床医学(影像)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有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备医学影像诊断资质优先);

  6、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CT、DR等医学影像设备;

  7、参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神农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nj.gov.cn./)、林区卫健委门户网站(http://wjw.snj.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上午8:00至7月31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其他事项

  报考资格审查由神农架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五、招聘方式

  1、面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取综合问答及实操环节等方式进行,综合问答部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沟通应变能力、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实操环节主要是进行相关实践技能测试。

  2、拟聘人选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拟聘人选,若面试人员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即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以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该岗位取消。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妇幼保健院组织拟聘人员在林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妇幼保健院成立考察组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神农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nj.gov.cn./)、林区卫健委门户网站(http://wjw.snj.gov.cn/)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再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报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和事业单位编制入编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9-3332486   13636267375

  监督举报电话:0719-3332513

  2020年7月24日

    (编辑:神农架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