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9 17:0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荆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下简称《招聘公告》)、《荆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面试成绩公告》(下简称《面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荆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荆州市法院系统雇员制书记员职位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具体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于10月14日上午6:30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集合。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支黑色中性笔或黑色钢笔、现金或者银行卡(女生552元,男生526元)。参加体检人员于上午6:40起实行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表》必须在医院指导下填写,严禁擅自填写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否则将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吃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5.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8.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9.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10.在体检结束后请暂时不要离开荆州。2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25日。
(二)考察内容
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其他事项
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电子版(1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附件2),个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登记照电子版(以上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2984415344@qq.com)
2.考察对象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供但承诺在考察时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
3.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需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4.个人征信记录(持个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5.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
体检及考察相关事宜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8026142
附件1: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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