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11:12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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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 根据案例,该市规划局行为违法之处有:
A.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B.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C.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D.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
正确答案:A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材料中的规划局在作出该行政决定时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其行为违法。故A项当选。
C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材料中的规划局在作出该行政决定时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该行为违法。故C项当选。
D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至92条的规定,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市规划局在受送达人未下落不明时,没有采用直接送达等方式,而是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通告,进行公告送达,该行为也是不合法的。故D项当选。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
B项: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果违法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将进行强制拆除。故B项规划局责令乙公司于4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做法并无违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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